船舶、有關作業(yè)單位違反《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huán)境管理條例》規(guī)定且拒不改正的,海事管理機構可以()。 ①責令停止作業(yè)、強制卸載; ②禁止船舶進出港口、靠泊、過境停留; ③責令停航、改航、離境、駛向指定地點; ④扣留或者吊銷相關證書。
根據《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huán)境管理條例》,船舶污染事故報告的內容應該包括()。 1、船舶所有人、經營人或者代理人的名稱、地址; 2、船舶上污染物的種類、數量、裝載位置等概況; 3、污染程度; 4、以采取的或者準備采取的污染控制、清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