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不合于一門科學的特定方法的一切因素都擯棄不顧,而這一科學的唯一目的在于認識法律而不在于形成法律。
法是由事物的性質(zhì)產(chǎn)生出來的必然關系。
是指關于神事和人事的知識;是關于正義和非正義的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