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靜脈輸注 B.靜脈滴注 C.肌肉注射 D.腹腔注射
A.臨用前,10%葡萄糖注射液溶解,靜脈注射或滴注。 B.白血病與淋巴瘤:15~20mg/日,連用7~10日,間隔2~3周后可重復(fù)。 C.實體瘤:30~40mg/次,一周2次,連時4~8周。 D.本品也可與其他抗癌藥物聯(lián)合應(yīng)用
A.適用于絕經(jīng)后婦女的晚期乳腺癌的治療。 B.對雌激素受體陰性的病人,若其對他莫昔芬呈現(xiàn)陰性的臨床反應(yīng),可考慮使用本品。 C.適用于絕經(jīng)后婦女激素受體陽性的早期乳腺癌的輔助治療。 D.適用于曾接受2到3年他莫昔芬輔助治療的絕經(jīng)后婦女激素受體陽性的早期乳腺癌的輔助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