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2006年2月13日,王女士“光明浴池”購買澡票20張,每張5元,共計100元,有效期至2006年12月31日。4月6日持票來浴池消費,工作人員稱因換新店主,原澡票作廢,想洗浴再加3元錢,否則不提供服務員。王女士提出退票,浴池以原店主收的錢與新店主無關為由拒絕退票,退票去找原店主。據(jù)王女士了解,浴池店名未換,且營業(yè)執(zhí)照未辦理變更。浴池做法合理嗎?王女士應向誰索賠?
答案:
浴池做法不合理,侵犯消費者公平交易權。因為消費者已經付費購票,應享受自己的權利。而商家繼續(xù)收費,若不付費則不提供服務的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