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里犯有平均數(shù)謬誤。因為這項調(diào)查僅僅是參照國民收入而得出的結果,沒有把東京的地價、房租、食品和其他高物價計算在內(nèi)。
這里犯有人身攻擊謬誤。因為另一位先生不是反駁對方的論題,而對對方本身進行攻擊。
這里存在語句歧義。法官的原意是詢問被告打丈夫的原因,而被告的回答卻是“為什么用凳子”打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