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貿易公司2011年度有關經營資料如下:
(1)全年銷售收入8000萬元;
(2)銷售成本5400萬元,其中職工工資1500萬元,福利費200萬元,教育經費50萬元;
(3)繳納增值稅850萬元,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85萬元;
(4)管理費用400萬元,其中與生產經營有關的業(yè)務招待費50萬元,新產品研發(fā)費用180萬元;
(5)銷售費用500萬元,其中廣告費300萬元,業(yè)務宣傳費60萬元,贊助支出40萬元;
(6)投資收益10萬元,其中國庫券利息收入4萬元,轉讓非上市公司股票收入6萬元;
(7)當年企業(yè)境外分支機構獲得應納稅所得500萬元,已在境外繳納所得稅120萬元;
已知該企業(yè)1-12月份已預繳所得稅200萬元。試計算該企業(yè)當年度匯算清繳時應退(補)的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