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個紡織服裝企業(yè),包括3個子公司,分別是:A棉紡公司(主要產品是棉布)、B服裝輔料公司(主要產品是紐扣等)、C服裝公司(主要產品是童裝)。這3家子公司承擔了不同的風險和報酬,并進行獨立的管理。20×1年甲公司營業(yè)收入情況是:A棉紡公司實現銷售收入4500萬元,其中占收入80%的產品銷售給了C服裝公司,20%對外銷售;B服裝輔料公司實現銷售收入800萬元,其中占收入60%的產品銷售給了C服裝公司,40%對外銷售;C服裝公司實現銷售收入6000萬元,產品全部對外銷售。假設各子公司產品的內外銷售價格相同。
要求:請說明甲公司應如何確定報告分部,并計算20×1年甲公司合并報表中的營業(yè)收入總額。
甲公司是個飲料制造企業(yè),稅法允許它的廣告費支出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的比例為不超過當年度銷售收入的30%,超過部分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在20×1年度1月份發(fā)生了一筆廣告費支出300萬元,20×1年1季度至4季度的銷售收入分別為2500萬元、4000萬元、6000萬元、3000萬元,全年銷售共計15500萬元。
要求:請說明甲公司的20×1年各季度財務報告中如何確認該項廣告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