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文獻中一部分材料單獨作為一個著錄單位進行著錄。
在同一種目錄中利用文獻的次要特征重復揭示同一文獻的方法.
其一,作為排檢的依據(jù),確定一款目在檢索系統(tǒng)中的位置,供檢索查找使用;其二,決定款目的性質,供組織相應檢索工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