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超限30%(含30%)以內(nèi)的車輛,暫按正常車輛的基本費率計重收取車輛通行費; B、超限30%—100%(含100%)的車輛,除計收正常裝載部分通行費外,對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費率的3倍線性遞增至6倍計收通行費; C、超限超過100%以上的車輛,除計收正常裝載部分通行費外,對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費率的3倍計收通行費。 D、超限超過100%以上的車輛,除計收正常裝載部分通行費外,對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費率的6倍計收通行費。
A、基本費率標準為0.08元/噸公里,車貨總質(zhì)量(車貨總重)小于等于10噸的按0.08元/噸公里計收; B、大于10噸小于等于50噸的按0.08元/噸公里線性遞減到0.04元/噸公里計收; C、大于50噸的按0.04元/噸公里計收。 D、車貨總質(zhì)量不足5噸的,按5噸計收;收費額不足5元的,按5元計收。
A、計算出通行費后,當前車的軸重數(shù)據(jù)如發(fā)生更改,系統(tǒng)將不自動重新計算通行費,則需要使用“強制變檔”操作,選擇強制變檔中的“重新計算計重金額”操作。 B、在計重收費后,對所有的貨車在收費前都應該進行稱重信息的確認。如發(fā)現(xiàn)無稱重信息或稱重信息有誤,則應該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相應得[軸重]操作。 C、為保證計重收費過程的嚴謹性,在所有[軸重]特殊操作前,收費員都應得到班長或監(jiān)控員的同意,做好記錄后,在進行操作。對因特殊情況不能進行計重收費車輛應做好詳細的情況說明。 D、所有的貨車在[軸重]操作后,電腦都會重新計算通行費金額,可能造成與初始金額不一致。所以在對貨車收取通行費時,應首先與電腦顯示信息確認相同。 E、對于開始刷卡時沒有稱重信息,刷卡后才上傳車輛的稱重信息。如要采用計重收費模式,則應該在打印票據(jù)之前進行“強制變檔”操作,根據(jù)系統(tǒng)彈出的對話框進行相應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