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撰寫《立案呈批報告》;第二,審查批準立案;第三,立案決定的通知與通報;第四,重要復雜案件的備案。
一要注意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二要全面地、聯(lián)系地使用證據,三既要使用直接證據,又要使用間接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