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單位中標承建一長度l50m的鋼結構棧橋。進行基礎混凝土施工時,施工員發(fā)現(xiàn)運至工地的商品混凝土流動性差,便在現(xiàn)場加水重新攪拌再供澆筑使用。結構制作用鋼材進場時,施工單位的材料員核對了鋼材的數(shù)量、規(guī)格尺寸和出廠質量保證書,然后由搬運工直接將鋼材堆放在現(xiàn)場的平地上,供制作使用。鋼結構構件加工前,項目部抽調了部分鋼筋工進行了三天焊接培訓,隨即上崗制作鋼構件。質檢員對加工好的鋼構件外觀檢查合格后,開始進行起吊安裝。工程按期完工,施工單位向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了驗收申請,項目經理部對工程進行了初驗,并組織了由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參加的竣工驗收。
1.鋼材進場過程中,施工單位的做法有哪些不妥之處? 2.施工員對運至工地的商品混凝土處理方法是否正確?說明理由。 3.項目部對鋼構件制作的管理是否正確?簡述理由。 4.本案例的工程竣工驗收程序有哪些不妥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