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父母或其他有權(quán)支配她的人贈送給別人為妻。
女子幼時被夫家收養(yǎng),長成時成婚。 原因:宗教、省錢、貞潔等。
入贅婚,即女婿入贅女家。 原因:男方無力為子娶妻;女方家中無男,招婿可以為己維持家計,承繼家業(yè),養(yǎng)老送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