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國土資源管理部門。
(一)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 (二)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nóng)田; (三)合理和集約利用土地; (四)符合國家供地政策。
是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在建設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階段,依法對建設項目涉及的土地利用事項進行的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