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015年4月1日 B.2025年4月1日 C.2016年2月8日 D.2026年2月8日
A.商品商標 B.服務商標 C.集體商標 D.證明商標
A.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異議 B.任何人都可以提出爭議 C.任何人都可以申請商標局予以撤銷 D.任何人都可以立即向商標局提出相同商標的注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