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立案書,是人民檢察院在立案監(jiān)督工作中,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通知公安機關立案時所制作的文書。
A.仲裁員 B.仲裁當事人、仲裁員 C.仲裁委員會主任 D.首席仲裁員
A.第一次開庭的日期 B.民事判決書的生效日期 C.當庭宣判日期 D.審判長或院、庭長簽發(f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