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單位和個人依法對國家所有的或者集體所有的自然資源進行實際使用并取得相應利益的權利。
是指自然資源權屬主體根據(jù)一定的法律事實獲得某資源的所有權,從而可以對該自然資源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