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包括土地補償、安置補助、附著物和青苗補償三項內(nèi)容。
小城市和建制鎮(zhèn)1公頃,中等城市2公頃,大城市3公頃,200萬以上人口以上特大城市5公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