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產生文學、藝術和科學作品的智力活動。
按照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的解釋,是指不具備法人條件,經核準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濟組織或者組成法人的各個相對獨立的部門。
指外國人未發(fā)表的作品通過合法方式首先在中國境內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