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存款人預留印鑒時應遵循柜臺辦理原則,整個過程須在有效監(jiān)控范圍內(nèi)??瞻子¤b卡交與客戶加蓋后應在三聯(lián)空白印鑒卡騎縫處加蓋賬戶管理業(yè)務公用章。
B、開戶銀行在受理印鑒變更業(yè)務時,應同時收回原印鑒卡片(存款人留存聯(lián)),連同原印鑒卡片其他聯(lián)次,加蓋注銷戳記并批注注銷日期后不遲于第11個工作日(有特殊規(guī)定的除外)將已注銷的印鑒卡片與相關變更資料一并歸入賬戶資料中保管。
C、遺失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應出具司法部門證明。
D、遺失有權簽字人個人名章的,應出具個人遺失申明。
E、因單位公章遺失無法在上述證明材料上加蓋單位公章的,應由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