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證券期貨法律適用意見第7號》的規(guī)定,2012年10月收購人擬收購上市公司,以下情形可以認定為上市公司面臨嚴重財務困難的有()。
Ⅰ2011年12月31日凈資產為負值,2012年9月3013凈資產為正值
Ⅱ2010年、2011年凈利潤均為負值
Ⅲ因2008年、2009年、2010年3年連續(xù)虧損股票被暫停上市,2011年盈利,但尚末恢復上市
Ⅳ2011年虧損,2012年1月至5月主營業(yè)務停頓,2012年6月恢復主營業(yè)務的經(jīng)營
A.Ⅰ、Ⅱ
B.Ⅱ、Ⅳ
C.Ⅰ、Ⅱ、Ⅲ
D.Ⅱ、Ⅲ、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