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計算題】某飲料廠(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其他應付款—存入保證金”賬戶反映的包裝物押金情況如下:2016年4月初收取5000元;2016年8月初收取3500元:2017年4月銷售飲料取得含稅售價112000元,同時,另收包裝物押金4000元。記入“其他應付款—存入保證金”賬戶。上述包裝物的返還期限均在一年以上。則該廠2017年4月份應計算的增值稅銷項稅額為多少元?

答案:

銷項稅額=[(112000+5000)÷(1+17%)]×17%=17000元

微信掃碼免費搜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