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項選擇題

甲、乙、丙、丁、戊、已、庚均為破產人的債權人,債權額分別為12工。萬、42。萬、74萬、84。萬、20萬、23萬和13萬,乙和庚為有擔保的債權人。哪些人有資格參加債權人會議對和解協(xié)議的表決?()

A.甲乙丙已庚
B.乙丙丁戊已
C.甲丙丁戊庚
D.甲丙丁戊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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