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976年商船最低標準公約規(guī)定,船東應對海員按協議服務期間發(fā)生的疾病、受傷、死亡負責,其除外情況包括() Ⅰ.船上非值班時間的受傷; Ⅱ.海員自身故意; Ⅲ.海員違章; Ⅳ.海員受雇時拒絕進行體檢; Ⅴ.簽約時海員未告知船東的疾病。
A.Ⅰ、Ⅲ B.Ⅱ、Ⅲ C.Ⅰ~Ⅳ D.Ⅱ、Ⅲ、Ⅳ、Ⅴ
根據1976年商船最低標準公約,船舶應根據()提供在數量、營養(yǎng)價值、質量和種類等方面合適的食品和水。 Ⅰ.船員的數量; Ⅱ.航行的期限; Ⅲ.航行的性質。
A.Ⅰ、Ⅲ B.Ⅰ、Ⅱ C.Ⅰ~Ⅲ D.Ⅱ、Ⅲ
根據ILO68號公約,船舶膳食部布置和配備要求有哪些()。 Ⅰ.供儲藏和處理食品和水的處所和設備; Ⅱ.供配餐和供餐的廚房和其他設備; Ⅲ.膳食部船員應具有法律規(guī)定的資格和合格的證明。
A.Ⅰ、Ⅲ B.Ⅰ、Ⅱ C.Ⅰ、Ⅱ、Ⅲ D.Ⅱ、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