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甲公司將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文字注冊為域名,注冊后未使用,只是發(fā)布了高價出售的廣告
B.甲公司將乙公司在先的注冊商標作為企業(yè)名稱字號的一個組成部分進行使用,但是甲公司的經(jīng)營范圍是醫(yī)療器械,乙公司的商標使用的商品是照相器材,且乙的商標并不是馳名商標
C.甲公司將乙公司在先注冊的馳名商標用在不相同也不類似的商品上,只有給乙公司造成實際的損失,才能定為商標侵權
D.甲公司明知乙公司制造侵犯丙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仍然向乙進貨并銷售該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