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計算題】某中國公民在2011年度,從A、B兩國取得應稅收入。其中,在A國一公司任職,取得工資薪金收入每月8000元,因提供一項專利技術使用權,取得特許權使用費收入30000元,該兩項收入在A國繳納個人所得稅7200元;因在B國出版著作一部,獲得稿酬收入15000元,已在B國繳納個人所得稅1720元。試計算該納稅人應向我國補繳的個人所得稅。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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