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業(yè)2014年期初利潤分配為借方余額50000元,當年實現(xiàn)凈利潤800000元,按凈利潤10%的比例提取盈余公積,向投資者宣告分配現(xiàn)金股利500000元。要求:計算 1、企業(yè)當年可供分配利潤; 2、提取盈余公積金的數(shù)額; 3、2014年末利潤分配余額。
應納稅所得額=400-150+10+20+20=300(萬元) 應納稅額=300×25%=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