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結果的行為。
一般意義上的親屬,泛指一切由血緣和婚姻連接起來的人際關系,法律意義上則僅指發(fā)生一定親屬權利義務的人際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