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洛陽:谷水、洛水、伊水、瀍水;北宋東京/今開封:汴河、蔡河,五丈河,金水河。
階級形踏步(帶垂帶石)。
A、統(tǒng)一管理、保護和全面利用水資源 B、改變燃料結構,大力發(fā)展干凈能源 C、改善城市道路、交通及郵電設施 D、貫徹可持續(xù)發(fā)展政策,改善生態(tài)環(huán)境
A.避免房屋產生剪切破壞 B.避免房屋產生彎矩破壞 C.防止房屋產生不均勻沉降 D.增大房屋整體剛度
A.樓梯段改變方向時,平臺扶手處的寬度不應小于梯段凈寬 B.每個梯段的踏步不應超過20級,亦不應少于3級 C.樓梯平臺上部及下部過道處的凈高不應小于2m,梯段凈高不應小于2.2m D.兒童經常使用的樓梯,梯井凈寬不應大于200mm,欄桿垂直桿件的凈距不應大于11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