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張二、李四成立了某有限責任公司,后王五、鄭七、周八加入公司成為股東。以下關于該公司成立和運作過程中發(fā)生的如下問題,請正確作出選擇。
趙六律師在審查發(fā)起人擬訂的方案時,提出幾條意見。下列意見中不符合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是:()
A.公司注冊資本為10萬元,全體股東在章程中分別認繳了各自的出資額
B.如公司成立時,發(fā)現(xiàn)李四作為出資5萬元的設備因實行了認繳資本制度,而無須評估
C.公司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于注冊資金的30%
D.王一、張二、李四約定若公司再新增資本時,不按照各自出資的比例來認繳增資,違反了《公司法》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