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修復李鴻章故居提案的辦理過程》。
1998年3月11日,安徽省政協(xié)辦公廳將八屆一次會議期間形成的關于修復李鴻章故居的提案,交由合肥市政府督查室辦理?,F(xiàn)將提案案由及辦理過程記述如下:
一、提案案由摘錄
(一)李鴻章故居修復工程進展不快。建議市政府召開城市建設和文物管理部門協(xié)調會,落實各自的責權,落實修復工程并簽訂有關協(xié)議,承辦單位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修復計劃。
(二)文物修復工作具有特殊性。按照“拆舊如舊”的原則,還李氏故居以原貌。文物管理部門必須參與設計和修復。
二、辦理提案過程
(一)分辦:市政府督查室接到這件提案后,為了做到分辦準確,首先認真閱讀關于修復李鴻章故居提案的全文。并對修復工程進展不快的原因進行調查。通過調查,發(fā)現(xiàn)制約工程進度的原因,是城市建設和文物管理兩個部門對某些具體問題不能形成共識。由于李鴻章故居是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合肥市政府督查室將這件提案作為重點個案辦理,先提出擬辦意見送政府領導批辦,然后按領導批示轉交有關部門協(xié)調城市建設和文物管理部門承辦。
(二)承辦:城市建設和文物管理部門接到該提案后,嚴格遵循“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實事求是,注重解決問題”的原則,從大局出發(fā),本著對人民、對政府、對提案者負責的精神,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nèi)向市政府督查室報送了辦理意見。但由于涉及對有關政策的理解上的差異,以及職責分工的不同,該提案的辦理意見不夠統(tǒng)一,落實上遇到了難題。
(三)督辦:修復李鴻章故居是重點個案,為了推動該提案的盡快落實,市政府督查室對落實情況及時進行了跟蹤督查,從中發(fā)現(xiàn)承辦雙方分歧意見仍然較大,具體工作仍未得到有效落實。提案者也對此提出了較為尖銳的意見。對此,市政府督查室又及時進行了深入的調查了解,不僅親臨故居現(xiàn)場作實地考察,而且還查閱了《文物法》和大量的文件、資料,發(fā)現(xiàn)海外華人及李氏后代對修復李鴻章故居都很關注,新聞媒介也議論紛紛。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市政府督查室及時撰寫了《督辦專報》送市政府領導閱示。常務副市長對此十分重視,立即做了批示,并親自率領城市建設、文物管理和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到現(xiàn)場察看,主持召開協(xié)調會議,依法明確了李鴻章故居修復工作的權利和責任。從此以后,修復工程得以順利進行。修葺一新的李鴻章故居,已于1999年9月底正式向省內(nèi)外游人開放。
《有備才能無患》
一次,在某地召開的黨代表大會的開幕式上,會議工作人員未能按大會主持人宣布的程序播放國際歌,雖然得到補救,但終是一件憾事,受到領導批評。事情發(fā)生的過程是,會務組會前起草的“大會開幕式程序(送審稿)”中列有“奏(或播放)國際歌”的一項。大會秘書處一位負責人審稿時,擬將此項放在大會閉幕式時進行,便把此項目在開幕式的程序中刪掉了。后來,大會秘書處主要負責人在定稿時,又將該項目圈了回來。會務組的同志憑印象只記住已刪掉了奏國際歌這項程序,而對后來又被圈了回來未加注意,因此,對在大會開幕式上“奏國際歌”一項,事前未做任何準備。當主持人在大會開幕式上宣布“全體起立,奏國際歌”時,無法奏出,一時形成了冷場。幸好會務組長急中生智,立即上臺揮拍領唱,這樣才圓了場。會后領導同志說,這是一起事故,會務組要做出深刻檢查,汲取教訓;但在關鍵時刻能得到及時補救,這一點值得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