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

甲公司職工黎某因公司拖欠其工資,多次與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發(fā)生爭吵,王某一怒之下打了黎某耳光。為報復王某,黎某找到江甲的兒子江乙(17歲),唆使江乙將王某辦公室的電腦、投影儀等設備砸壞,承諾事成之后給其一臺數碼相機為報酬。事后,甲公司對王某辦公室損壞的設備進行了清點登記和拍照,并委托、授權律師尚某全權處理本案。尚某找到江乙了解案情,江乙承認受黎某指使。甲公司起訴要求黎某賠償損失,并要求黎某向王某賠禮道歉。訴訟中,黎某要求法院判決甲公司支付其勞動報酬。審理時,法院通知江乙參加訴訟。經審理,法院判決侵權人賠償損失,但對甲公司要求黎某向王某賠禮道歉的請求、黎某要求甲公司支付勞動報酬的請求均未作處理。

甲公司向法院提交的委托律師尚某代理訴訟的授權委托書上僅寫明“全權代理”字樣,尚某根據此授權可以行使哪些訴訟權利?為什么?

答案: 尚某除不能進行和解、變更訴訟請求、承認對方訴訟請求、增加和放棄訴訟請求、撤訴以及上訴之外,其他訴訟權利均可行使。因為甲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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