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題
【案例分析題】南方運通有限公司(以下稱南通公司)是五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五聯公司)的控股股東,擁有五聯公司上市股票國有股3 000萬股(占五聯公司總股本的60%)。2007年3月18日,南通公司與北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北苑集團)、東江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稱東江公司)、西原貨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西原集團)協議設立資本總額為20億元的四方聯合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稱四方公司),在協議中約定,南通公司以其持有的五聯公司上市股票2 750萬股(占五聯公司總股本的55%)合計股本總額8億元出資;北苑集團、東江公司、西原集團各以現金4億元出資。由于南通公司以上市股票國有股出資,須取得有關部門的批準,各方約定由以現金出資的各方先行繳納出資設立注冊資本為12億元的四方公司,南通公司的出資在得到有關部門批準后再以股份轉讓的形式,將股份轉讓給四方公司,以代替出資的繳納。后南通公司的出資得到有關部門的批準,由于四方公司取得南通公司持有五聯公司股份達到五聯公司總股本的55%,被認為構成了實質上的上市公司收購行為,而有關的股份轉讓行為不符合法律的規(guī)定,沒有得到中國證監(jiān)會的批準。四方公司于是向證監(jiān)會提出免于發(fā)出要約的豁免申請,沒有得到中國證監(jiān)會的批準。四方公司若要取得符合其資本總額20億元的股份,應當如何收購?
答案:
四方公司在成立之時實質上的注冊資金為北苑集團、東江公司、西原集團的現金出資共計12億元,若想將其注冊資金變?yōu)?0億元,須...